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文件和《湘潭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潭政办发〔2011〕51号)要求,确定了我市各县(市)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和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各县(市)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表
2. 湘潭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