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有关企业:
2010年3月12日,湘潭市华业电解锰有限公司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擅自改变生产原料,使用疑似危险废物的含砷原料进行试验,造成气体中毒、致三死六伤的严重后果,后续追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事故发生时值全国“两会”期间,造成恶劣影响,为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当前环境安全和危废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在全市电解锰、锰铁合金(矿热炉)和涉砷等相关企业开展排查,彻底清查此类疑似危废在我市范围内的流失情况,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二、排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市环保局牵头部门为污管科,监察支队、减排办和监测站配合,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周密组织,不留死角。排查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3月23日,各县(市)区环保局应于3月24日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告至市环保局污管科。
三、重点排查相关企业的近期生产原料来源、数量、贮存、使用和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和去向,特别是电解锰阳极泥、含铬污泥,砷产品废水处理污泥、废产品、砷碱渣等;企业环保应急处理设施和制度情况。
四、如在检查中发现可疑原料或废渣,必须采样送市环保监测站分析。如在检查中发现其他环保问题或环境安全隐患,应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追究企业相应法律责任。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必检单位名单
湘潭电化集团锰都事业部
湘潭市鑫湘锰业有限公司
湘潭县进新锰业有限公司
湘潭县华意锰制品厂
湘潭县艾力特电化有限公司
湘乡市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湘乡市鑫丽锑业公司
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公司
韶山市海联锰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