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二00九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关于“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关于发布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湘潭市200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200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660.0444万吨,比上年增加87.9723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355万吨、冶炼废渣271.7829万吨、粉煤灰94.3686万吨、炉渣26.7363万吨、煤矸石21.7万吨、尾矿8.38万吨、其他废物235.8411万吨。
全市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631.083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158万吨、冶炼废渣267.7979万吨、粉煤灰85.2555万吨、炉渣25.033万吨、煤矸石21.7万吨、尾矿8.38万吨、其他废物221.758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9.6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0.18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28.518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处置量为0.0775吨。
我市依法对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转移、处置进行审核并登记备案。
2009年,我市环保局依法对5.8593万吨计24批次危险废物转移进行审批核准并登记备案,主要转移对象为含锌废物,含砷、锑废物,废矿物油类。
2009年,全市全市规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总量369.70吨,处置154.10吨,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我市今年由环保局倡议,市政府出面,卫生系统规范管理;在七月份联合下发了对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我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至株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送贮、处置。我市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大幅度提高为41.6%。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提高21.6个百分点。
2009年,全市产生生活垃圾23.09多万吨,按属地原则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环卫部门收集后运往双马垃圾中转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卫生填埋。
2009年我市建筑工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材料废料及生活垃圾,主要归口建设系统规范管理。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填埋、处理的方式一是就地处理;二是委托专业渣土运输公司处理;三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回收,专业处理。
至2009年12月,我市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共有6家:湖南瑞兴锌业有限公司、湘潭县亿鑫锌业有限公司、湘潭县艾力特电化有限公司、湘潭县易俗河中南润滑油行、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丰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湖南瑞兴锌业有限公司、湘潭县亿鑫锌业有限公司、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含锌废物的处置。
湘潭县艾力特电化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含砷、铅、锑废物的处置。
湘潭县易俗河中南润滑油行主要经营废矿物油的处置。
湘潭市丰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弃印刷电路版的处置。
二、我市管理措施与行动
1、2009年7月10日我市召开了“2009年湘潭市‘规范危废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省环境保护厅及市政府领导参加并列席会议。会议主要针对全市环境隐患危险废物的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进行了相关部署,宣读了各项管理制度,提出相关的管理要求,与全市78家重点隐患单位签订了环境安全责任状,明确了各单位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制度。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实施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3、 强化进口废物管理,加强对进口单位和定点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备案制度。
4、开展了固体废物专项检查,为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开展了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专项申报工作,并对全市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的环境管理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5、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我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至株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送贮、处置。
2010年我市将继续深化危废管理工作。贯彻申报登记、联单管理等各项制度;重点加大企业、医院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固体废物得以安全利用、贮存、处置。促进我市发展循环经济,保障人民健康与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