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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0-06-09 09:29来源:未知 发布者:胡啸宇 点击: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到位落实,按照《全市开展“转变职能抓服务、转变作风抓落实,增强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和《民主评议市直部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潭纪发[2010]5号)文件精神,局党委研究决定: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这次“民主评议市直部门作风建设活动”,并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转变工作作风。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民主评议作风建设,使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强化创新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群众意识: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执行力、公信力和亲和力;切实做到转变职能抓服务,转变作风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局党委提出的“争创省市两个第一,提高群众满意率”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 评议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环境监察支队、减排办、环保监测站、环保科研所和城市两区环保局。
三、 评议内容
1、       服务大局方面。主要评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重点项目、企业、园区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政令不畅、本位主义、衙门习气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变“权力清单”为“服务清单”,确保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执行有力。
2、       优化环境方面。主要评议行政审批、收费和处罚等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索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       严格执法方面。主要评议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方面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4、       行政效能方面。主要评议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期办结等制度和推进“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方面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流程不优化、推诿拖拉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5、       廉洁从政方面。主要评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方面的情况,查找是否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执罚不公等问题,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 评议方法和步骤
1、       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按照局“两转一增强”活动和市纪委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民主评议动员部署。
2、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5月下旬至6月下旬)。
自查自评。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民主评议内容,总结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情况,查找存在主要问题。
走访调查收集意见。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牵头、邀请特约政风行风评议员参与,到管理服务对象之中,广泛听取意见。同时,通过网络媒体、信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等公开征集意见。
评议意见汇总反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召开全员大会进行讲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3、       接受集中评议(6月底至8月)。认真听取市直部门作风建设评议小组对环保系统作风建设的评议意见;
4、       认真整改(8月到12月底)。针对民主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11月底报市委、市政府及民主评议办公室。接受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第二次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评议,
五、          评议结果运用
作风建设评议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凡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阶段(即接受集中评议阶段),反映有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绩效考核一类单位和优岗,同时实行行政问责,视调查情况运用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民主评议中发现有重大违纪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 组织领导
这次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陈铁平任组长,纪委书记朱启军、副局长赵 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监察室主任陈存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工科长李梅生、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刘茝、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新、监测站支部副书记李宏、科研所支部书记王建魁为成员,负责民主评议的日常工作。
 
 
                                                  2010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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