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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0-07-14 10:35来源:政工人事科 发布者:胡啸宇 点击:
  
 
中共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
 
潭环党〔2010〕12号
                         
 
 
市环保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跨越当先锋、伟人故里作表率”为载体,以“推动大开放、建设新湘潭”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联系实际,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环境安全这一条底线,立足优化环境、服务民生两个基本点,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蓝天、碧水三大任务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以“五创五争”为主要内容,即:各支部要勇当科学跨越的先锋,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要勇做伟人故里的表率,努力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局系统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活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三、主要活动载体
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当先锋、伟人故里作表率”的主题思想,有机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两转一增强”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中心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项目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着力,持续开展三大系列行动。
(一)书记带头讲党课
开展党员意识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带头组织、带头参与的“双带头”要求,局领导分别就《中国共产党党章》内容讲一堂党课。组织党员读一遍中国共产党历史,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我入党后做得怎么样”的讨论。
(二)支部比学争先进
对照“五好”党支部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监测站支部工作的指导,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各支部跟进、赶超,全力推进党支部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的建设,不断提高我局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党员示范树形象
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树立一批 “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亮明党员身份,规范公开承诺和服务标准。深化“双百结对感恩行”、“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员联系基层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联点结对,主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四、活动时间安排和活动方式
(一)时间安排
根据迎接建党九十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重要节点,有计划、有节奏、有力度、有实效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开展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活动;2012年“七一”前,向市委推荐、表彰先进。
(二)活动方式
1、公开承诺。各支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措施和责任人员,经局党委审核同意后,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向局党委和全体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党员提出参加活动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打算,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在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上向所在支部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在局域网上公布,接收大家监督。
2、领导点评。各支部和党员全面实践承诺,结合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照检查自评。局党委适时对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员带头情况进行点评。各支部、党员应及时向局党委汇报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对各支部由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支部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局党委领导班子要与党员进行逐个交心谈心,并通报评议情况。评议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评选表彰。每年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进行一次考核,在考核和评议的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整个活动结束前,各支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的措施,形成长效的创先争优机制。
五、几点要求。
1、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把它作为近三年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支部、党员的理论水平。
2、各支部要把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活动与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问题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3、各县(市)区环保局,可根据本方案,依据当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结合本地环保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向局党委汇报。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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