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2日,省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凡德元一行到我市进行排污费征收(缴纳)、监察执法和污染纠纷查处情况稽查。
稽查过程中,主要调阅了2009年和2010年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公司等9家国控企业和怀其皮革等7家制革企业的案卷资料,并到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和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监察。期间对各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档案、征收台账、企业排污申报表、核定通知书、缴纳通知书和排污费的核定计算方式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两年来的执法档案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经过两天的资料查阅和现场监察,对我市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对全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将借此机会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我局的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