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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工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标准批复的函》的复函

时间:2009-12-15 17:17来源:何珺子 发布者:荣晓卉 点击:
  

 

潭环函[2009]182

 

 

关于《申请“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工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标准批复的函》的复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请“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工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标准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

执行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和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涟水河夏梓桥至东电大桥段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东电大桥至涟水入湘江口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3、 地下水环境

执行GB/T14848-2008《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

4、声环境

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土壤环境

执行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 、排放标准

1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2、噪声

施工期执行GB12523-9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营运期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5085-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环评  标准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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