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此后,在产业经济、商品贸易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始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称为“两高一资”,将具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称为“两高一资”行业,生产过程中具有这3种特点的产品称为“两高一资”产品。
发展历程是什么?
1985年,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这给“两高一资”行业创造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更由于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此后的近20年内,“两高一资”行业迅速成长。
但是,由于早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督等机制不完善,各地招商引资中的“两高一资”项目大多以牺牲环境、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为代价换取利润,造成了大量资源能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两高一资”产品多为出口产品,这使一些在其他国家被严格限制发展的产业,大规模地向我国转移。
期间,虽然我国在宏观调控上也采取了一定措施,但并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的过度发展。直到21世纪初,由于国内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受到考验,我国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抑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2006年,“两高一资”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通过产业转型、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手段,开始走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此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日趋完善,也使“两高一资”新建项目得到一定的控制。仅在2008年,环境保护部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的“两高一资”项目就有156个,总投资4737亿元。
国家相关政策有哪些?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正式出台,规定自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套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目的是切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06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调整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比如,锡、锌、煤炭部分资源类产品取消出口退税。这次调整在继续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出口的同时,将重点转向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充分体现了国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取向和调控目标。之后,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了铜冶炼、铝、煤炭、水泥、纺织、电石、焦化、铁合金、钢铁、电力、铅锌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另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对“两高一资”行业发展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
发展趋势如何?
目前,为应对愈演愈烈的经济危机,环境保护部将加快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但同时将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
近两个月,环境保护部对11个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煤化工、火电项目予以暂缓审批,总投资达438亿元。
